2019年9月18日,日本宇都宫地方法院真冈支部就一起女同性伴侣出轨案做出判决。
媒体随后就此发布的新闻报道不过短短几百字,却因为案件包含的信息量太大,引起网友的关注。
(示意图)
今年30来岁的原告女士A,曾经和被告女士B是一对同性伴侣。
根据起诉书等所公开的信息,原告女士A于2010年开始和被告女士B交往,不久后两人过起了同居生活。
因为日本法律不承认同性婚姻,所以两位女士就远赴美国结婚,如愿取得了结婚证书,
虽然远渡重洋路途有点遥远,但也算是圆了一件人生大事。
后来两位女士就手牵手开开心心地回到日本,
在日本国内也举行了结婚仪式,在亲友的陪伴见证下度过了人生的幸福时刻。
但是从相恋交往到现在多年过去后,曾经亲密无比的两人,如今为什么会对簿公堂呢?
两位女士关系破裂,要从人工授精生孩子一事说起。
被告女士B表示,希望和原告女士A一起抚育孩子。
原告女士A同意这个提议,并开始张罗起来。
后来被告女士B接受了人工授精,原告女士A支付了人工授精的费用。
一切都很顺利,被告女士B怀孕后生下了宝宝,生活里又多了一份活力和热闹。
为了给被告女士B和宝宝提供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,原告女士A又单独出资购买了新房。
然而万万没有想到的是,幸福的同居生活在2017年戛然而止。
原告女士A发现:
被告女士B竟然出轨了,而且出轨的对象,竟然是当年为人工授精提供精子的被告男士C!!
原来被告女士B在试图孕育宝宝的时候,与提供精子的被告男士C暗生情愫。
更绝的是,在被告女士B生下宝宝后,被告男士C居然果断地做了变性手术,也成为一名“女性”!!
原告女士A绝对没有想到,自己支付了人工授精的全部费用,还为育儿购买了新房,结果一切都是为别人做了嫁衣。
对此感到无法接受的原告女士A,向法院提起诉讼,将B和C告上法庭,
要求对方赔偿630万日元(约合人民币41.28万元)。
原告女士A主张,自己受到了背叛,同性伴侣的结合也可以算是“事实婚姻”,应该受到法律的保护。
被告一方则认为,日本法律不承认同性婚姻,因此两人的关系不受法律保护。
经过审理后,法庭做出判决,要求出轨一方赔偿110万日元(约合人民币7.21万元)。
审判长中畑洋辅指出,虽然事实婚姻是以男女结合为前提,但随着社会形势的变化,“同性伴侣也很有必要受到一定程度的法律保护。”
也就是说,如果同性伴侣的真实生活状况确实和事实婚姻一致,那么如果遭受不法行为,就应该受到法律的保护。
(示意图)
女同性伴侣出轨提供精子的男士,而后男士又通过手术变成“女性”,最后法院判赔110万日元,
这样一起情节如小说一般曲折的出轨事件,
经过产经新闻和共同社等媒体报道后,也是引发网友的热议——
《产经新闻》:
共同社:
法院也是很不容易啊。
恭喜,权利也是伴随着责任和义务的,恭喜啊。
因为之前几乎没有认定同性伴侣之间事实婚姻的审判,这次的判决真的是让人感觉很冲击啊。
被告一方在自己觉得合适的时候,就要求认可事实婚姻,等到自己不合适的时候,就说不应该受到法律保护。
我想就是因为有这种人存在,所以才很难获得世间更多的认可吧。
女性和女性相恋,
然后一方的女性和男性出轨,
后来男性做了变性手术成了女性,
接下来抚育两人之间生下的孩子。
真是太复杂了。
这或许是日本司法史上一个划时代的判决了吧。
因为这次将女同性伴侣与异性的事实婚姻同等看待了。
也许在司法界已经有了在未来不久将同性婚姻合法化的打算,正在为此做着准备……
Ref:
https://headlines.yahoo.co.jp/hl?a=20190918-00000106-kyodonews-soci
https://headlines.yahoo.co.jp/hl?a=20190918-00000552-san-soci