全职太太离婚后要前夫支付家务报酬,索赔24万,法院判赔6万…

话说在咱们国家有句老话,叫做“清官难断家务事”,意思是夫妻之间的家庭事务错综复杂,难以判断是非。不过在前一段时间,葡萄牙的最高法院还真的就断了一件家务事,而且是真正意义上的“家务”…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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事情是这样的,

在葡萄牙有一个非常普通的,组建了30年的家庭。

妻子主内,当全职主妇,没有收入,但包办所有家务;

丈夫主外,负责出门赚钱,承担家庭全部开销,但回了家之后一点家务都不做,连碗都没洗过…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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过了30年后,这夫妻俩突然决定要离婚,原因不详。

协商过程中,妻子表示,

过去30年的婚姻生活中,她一个人从事了煮饭、打扫等一切家务活动,丈夫没给过她一分钱的酬劳。

所以在婚姻关系结束后,丈夫有责任付给她24万欧元的报酬,算是她这30年来的辛苦费

这24万欧元,大概相当于这30年来,丈夫每个月付给妻子667欧元的薪资,

作为参考,这个数值远低于目前葡萄牙最低薪资740欧元,但比夫妻俩结婚期间的最低薪资标准(例:2000年最低薪资371欧元)还是要高不少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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而对于前妻提出的要求,男方表示坚决不同意!

于是俩人决定对簿公堂,让当地法院来评评理。

至于判决结果,则让这位女士大跌眼镜,

法院不但驳回了这24万的要求,甚至还明确告诉这位女士,她无权获得任何经济补偿。

法官在判决书上写到,

“因为从事实来看,没有法律要求丈夫在家必须完成家务。

因此将丈夫对家庭共同经济的贡献配置为其自然履行的自然义务。”

这话看着有点绕,但说白了就这么回事:

“法律没要求老公必须做家务,

所以老公既然出门赚到钱了,那他就不用再做家务了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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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于这个结果,女方表示不服,于是她又上诉到了葡萄牙的最高法院。

这一次,最高法院终于支持了女士提出的要求,判定丈夫有义务给它的前配偶补偿。

法院表示,

家务虽然没有办法规定义务,但家务却具有明显的经济价值。

拥有一个全职做家务的妻子,就可以节省一大笔经济开销,同样能给家庭带来经济增长。

再给大家翻译一下:

这30年来,这位妻子虽然没挣过钱,但她一直负责打扫房子,洗衣做饭,

对于这个家来说,这同样是一笔不小的经济贡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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因为这样的原因,于情于理,丈夫都应该对前妻进行补偿。

至于补偿的金额呢,

以过去30年期间最低工资标准来推算出女方做家务的经济价值,算上两个人同居的时间,再刨除三分之一女方的生活开销,

最终法院判定,丈夫必须付给前妻6万欧元的报酬。

后来丈夫不满,提出质疑,结果法院维持原判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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事实上在判决下达之后,可能还会有人对于赔偿金额表示不满,认为30年的付出跟6万欧元的回报不匹配。

但客观来讲,这其实是葡萄牙,甚至整个欧洲,首例裁定丈夫要付给离异的全职妻子报酬的判决

所以如何进行更合理的判罚,还需要每个法律工作者去慢慢摸索。

ref:

https://www.odditycentral.com/news/man-ordered-to-pay-ex-wife-72000-for-housework-during-their-30-year-marriage.html

https://www.wtvideo.com/video/32565/in-30-years-he-never-helped-his-wife-to-clean-the-house:-today-he-is-forced-to-pay-her-60000-euros-in-compensation