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啥呢?
因为,ta想和自己的孩子结婚,还要在纽约市举办一场盛大婚礼!
这操作,确实没见过……
最先报道此案的《纽约邮报》说,该人的身份还不清楚,诉讼文件里也没有提到ta的性别、年龄、家乡和职业等个人信息。
法庭文件写道,ta之所以坚持匿名,是因为意识到ta想和孩子结婚的愿望“会被社会上大部分人认为在道德、社会和生物学上都属于反感行为”。
但即使如此,ta也坚持要和孩子结一场堂堂正正的婚,因为如果无法结婚,将“他们作为人的资格就被剥夺了”。
此案中,上诉者和ta的孩子都是成年人,ta说他们几乎不能生育,因此这样的结合是合乎情理的。
该人甚至想出一个新名词,叫PAACNP夫妇,也就是“家长和成年子女在不可生育的条件下结成的夫妻”(Parent and Adult Child Non-Procreationable Couple)。
ta表示PAACNP夫妇才是婚姻关系最高价值的体现。
“持久的婚姻纽带能将父母和子女的关系达到更直白、更亲密、更灵性的水平。”上诉者在法庭上说,“PAACNP夫妇实际上是超越了普通婚姻,寻求实现更高的意义。”
“结婚也是个人自主选择。在都是成年人且彼此同意的情况下,禁止结婚属于违宪。”
上诉者还在法庭上打感情牌,说自己原本想向孩子求婚,但因为无法被法律准许结婚,所以迟迟没有实现。目前的《反乱伦法》给他们造成 “情感上的严重创伤”。
为了解放自己,也为了解放更多人,ta只好让法官宣判《反乱伦法》无效。
此案现在还在审理中。因为上诉者还没有递交结婚申请,没有实际被剥夺权利,有律师表示此时诉讼为时过早。
但网友们已经感到人间迷惑了。
拜托,想和孩子结婚是什么思维,现在是连乱伦都能大大方方讲出来的时代了吗?
“这家伙肯定有问题。”
“这就是我们警告过所有人的滑坡效应。”
“真正病态的家长……”
“就算这孩子现在是成年人,之前可能已经被虐待了很久。我希望能对这个变态、扭曲的家长进行刑事调查!”
美国关于“乱伦”的法律在各州不尽相同,但基本都比较严格。
纽约州的《反乱伦法》,严禁所有人和他们的父母、子女、兄弟姐妹(包括有一半血缘关系的人)、叔叔阿姨、侄子侄女发生性关系,包括但不限于性交、口交和肛交。
乱伦罪属于三级重罪,如果被发现,违法者最高可判处四年徒刑。
也就是说,如果纽约警方去此案的上诉者家中探查,发现他和自己的孩子已经有性关系,能立刻送他进监狱。
乱伦婚姻也不被政府承认,如果该上诉者坚持要举办婚礼,那么他们也将面临6个月的监禁,以及一大笔罚款。
接触此案的曼哈顿家庭婚姻法律师埃里克·鲁贝尔(Eric Wrubel)告诉《纽约邮报》,该上诉者几乎不可能打赢官司。
“这种案子永远不会成功。你想想,最接近此案的是伍迪·艾伦。他还不是和女儿结婚,而是和实际无领养关系的养女结婚。但这已经足够让美国人感到恶心了。”
(晚年的伍迪·艾伦和宋宜)
大名鼎鼎的电影导演伍迪·艾伦(Woody Allen)和他的妻子宋宜(Soon Yi Previn)的婚姻,确实很像乱伦。
宋宜是伍迪·艾伦的多年女友米娅·法罗(Mia Farrow)的养女,当两人交往时,宋宜只有10岁。
(米娅·法罗和孩子们合影,右二是宋宜)
在10年交往期间,伍迪·艾伦领养了法罗的另外两个养子,和宋宜也常常见面。
但在宋宜上高中时,伍迪·艾伦开始和她变得亲密,等她上大一后,两人开始恋爱,几年后结婚。
(伍迪·艾伦、米娅·法罗和宋宜)
美国的法律是禁止养父母和养子女结婚的,部分州允许亲生子女和养子女结婚,但总体来说,只要有领养关系,大部分仍然算乱伦。
之所以伍迪·艾伦能够和宋宜合法结婚至今,主要是因为他们没有法律上的领养关系,没有文件能证明。
这也让很多人认为伍迪·艾伦是钻了空子,本质是个变态。
纽约大学法学教授西尔维娅·劳(Sylvia Law)告诉《纽约邮报》,虽然乱伦案很少见,但历史上一直存在。最近出现的案子,大部分是子女在出生后和父母分开,多年后见面,发现对彼此有了恋爱的感觉。
这种现象也有个专有名词,叫“基因型性吸引力”(genetic sexual attraction)。
不过,也不是所有的亲属关系都会被判为乱伦罪。
美国有一半的州允许一代表亲结婚(比如,你和你的堂哥/表姐结婚),所有州都允许二代表亲结婚(比如,你和你堂伯的儿子结婚)。
前者是由于历史和文化原因,表亲结婚常被视为增强家族联盟、巩固家族财产的手段。比如维多利亚女王的丈夫就是她的表弟。
(维多利亚女王和阿尔伯特亲王画像)
至于二代表亲结婚,则是因为他们的遗传风险和无血缘关系者结婚的风险,基本一样小,所以也就不禁止了。
顺带一提,一代表亲结婚在中国也是不被允许的。
有的时候,美国的表亲结婚合法也能带来其他亲缘婚姻合法。
2014年,越南女子阮惠恩(Huyen Nguyen)被美国移民官发现和她舅舅结婚,宣布其婚姻关系无效,要将她驱逐出美国。
但阮惠恩表示,她的丈夫是她妈妈的同父异母的弟弟,只能算半个舅舅。且两人结婚14年,年纪也只差4岁,怎么看婚姻都是有效的。
法院选择站在阮惠恩这一边,原因是她和她丈夫只有八分之一的DNA相同,从数据上看和表亲婚姻一样。既然表亲婚姻是允许的,那么和半个舅舅结婚也是可以的。
最后阮惠恩留在了美国,也没有被罚款或监禁。
这起案子在当时的美国引起一定争议,因为宣判此案的纽约州最高法院相当于允许了某种程度的乱伦,推翻了一种文化禁忌。
(审判此案的Robert Smith法官)
但就算是支持阮惠恩的法官,也谨慎地将此婚姻和“亲子结婚、兄弟姐妹结婚”做出区分,因为后两者“引起人们内心深处普遍的恐惧”。
和自己的孩子结婚,这事和对方是否成年、是否同意关系不大,它是根植于全人类的伦理底线的恐惧。
想在纽约市来一场盛大的亲子结婚现场,看来是不可能实现的……
ref:
https://nypost.com/2021/04/10/new-york-parent-seeks-ok-to-marry-their-own-adult-child/
https://nypost.com/2014/10/29/new-york-state-blesses-incest-marriage-between-uncle-niece/
Soon-Yi Previn Speaks Out About Woody Allen Marriage, Mia Farrow
https://www.liveabout.com/can-adopted-siblings-marry-2303192#:~:text=Canon%201094%20states%20that%20those,obtain%20a%20legal%20marriage%20contract.&text=Although%20it%20is%20discouraged%2C%20since,but%20it%20is%20considered%20unseemly.
https://en.wikipedia.org/wiki/Cousin_marriage