话说,国外一个房地产网站上有一则房产出售广告,引起了网友们的注意。
这栋房子位于美国弗吉尼亚州,有五间卧室和四个卫生间。
从外面看就是一座普通民宅。
房子是1964年建的,有些年头了,里面的装修有点儿过时。
很多地方也比较旧了,广告里写得明明白白,
窗子、地板、地毯都需要买主自己翻新,一个卫生间漏水得修好才能用,电器也有很多已经坏了。
这么一座破破烂烂还有不少毛病的二手房,标价85万6348美元(约合546万人民币),只接受现金支付。
大家觉得要价不便宜,但如果只是这些问题,还不足以引起网友们的兴趣,
关键是房子的描述中有这么一句话——
“无权查看地下室,房子必须带着生活在地下室里的人一起转手。”
相关报道里解释说,
这座房子的地下室里,住着一到两个人,
不知道因为啥原因,他(们)没签过租房合同,不交房租,也不能被赶走,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从房子离开,
所以只要想买这栋房子,买主就必须连地下室的人一起接手。
这种情况让很多看到卖房广告的人不理解,觉得细思极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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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绝对不会买地下室“带外卡”或“藏着神秘盒子”的房子!
如果那是一间半夜爆炸的冰毒实验室呢?!或者有人在那儿做会伤害我的事情呢?我还怎么给房子买火灾或业主保险?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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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正在努力搞清楚这所房子为啥值80万,毕竟需要花2万5换地板,一半电器不能用,屋后的木制平台也得翻新??
而且地下室里还有一个连环杀手给我交房租???
(网友写错了,其实不交房租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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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喜欢中介描述房子时那种随随便便的态度。
就像“你得知道一下下…….在你家地下室有一个你管不了的人。能买下这座带大厨房的房子是个多好的机会啊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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哇!真是太划算了!
我的意思是我能得到一切——腐烂的门窗框、漏水的厕所和坏掉的电器——额外再加上地下室里住着一两个赖着不走的人???
太想买了,我该在哪儿签字???
网站也把这套房子“挂”到了他们的Instagram上,很多网友看了也满头问号。
“室友不单独出售。”
地下室有个赖着不走的人,所以原房主才决定逃跑吧。
这就是原房主摆脱32岁啃老族儿子的办法。
地下室闹鬼吗?感觉地下室是个鬼屋啊。
这就像买房还白得一个人一样。
好吧,估计看过这条卖房广告的人,都会好奇同一件事,
最后是谁胆子那么大,会买下这座房子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