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876年至1965年间,美国南部及边境各州对有色人种实行了种族隔离制度。名义上是“隔离但平等”,
但实际上,歧视无处不在,很多公共场合甚至不允许黑人入内。
1945年后,非裔美国人的民权运动兴起,1964年,国会通过了《1964年民权法案》及《1965年投票权法案》,禁止了任何形式的种族隔离和歧视政策,种族隔离政策才正式成为历史。
没想到,时隔近60年,种族隔离政策再度出现,只不过这次遭到隔离的,是白人…….
事情发生在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附近的一个学生公寓,叫做“有色人种之家”,顾名思义,主要接纳有色人种入住。
到这已经很有种族歧视之嫌,但不仅如此,他们还针对白人客人,制定了一系列明文守则,几乎就是把拒绝写在脸上了……
这条写道:
“带客人来公共空间时请务必知会他人,尤其是当他们是白人时。”
下面这条的最后一句是:“白人客人不允许进入公共区域。”
甚至连住户的家庭成员都被严格要求:
“请避免将持有种族偏见的父母/家庭成员带入房屋。酷儿、黑人和印第安成员不应为躲避恐同/种族歧视的亲属而避开公共区域。”
至于为什么要建立如此激进的反白人政策,一名经理表示,“有色人种之家”建立的初衷,就是为有色人种提供“安全和支持性的生活环境”,避免白人成为焦点。
因为某些住户遭受过“白人暴力的创伤”,他们希望这栋房子可以为住户提供一个安全的空间,让他们不必再经历过去的创伤。
想法或许是好的,但执行起来显然是困难重重——该如何验证住户们的白人亲属有没有种族歧视的嫌疑呢?
毕竟也没有什么人会大肆宣言自己是种族主义者,核实起来又太麻烦。
于是,上面这些规则就发展成了一刀切……
(“有色人种之家”的公共客厅)
一位曾在“有色人种之家”居住的学生在Reddit上表示:
“我在这住过一阵子。我是混血,皮肤偏浅色,受到的待遇谈不上好。有人甚至当面辱骂过我。
我父亲是白人,他就被禁止入内了,而他当时只是在帮我搬东西进来…….对我而言,经常被质疑种族相当有创伤性。
顺便一说,这地方的清洁程度简直惨不忍睹,冰箱里的牛奶不知过期几个月,看着都要炸了;储藏室的食物半开,满是蚂蚁;院子里遍地垃圾,走廊上各种烟屁股…….”
仅仅因为肤色浅就被人身攻击,父亲还被拒之门外,这显然已经违背了“有色人种之家”的初衷。
另一位用户则指出,如此明确地拒绝某一肤色的人种入内,是违法的。
“根据 1968 年民权法案第 VIII 和 IX 条,住房中的种族歧视都是违法的,这通常被称作‘公平住房法’。”
此外,“有色人种之家”,是伯克利学生合作项目(BSC)的一部分,BSC曾明确规定,不得因年龄、性别、性取向等特征而歧视任何成员。
那问题就来了,为什么学校不出面制止呢?
因为BSC的房屋,是外包给私人房东经营的,换句话说,它们不归学校管……“有色人种之家”也是如此,校方没有能力,也没有权力去处分房东。
所以,除非有政府力量介入,否则这栋房子里对白人的区别对待,大概率还是会持续下去……
在DailyMail报道后,很多评论也提出了质疑:
“感觉严重违反了公平住房法啊…..”
“平等住房委员会应该来突袭这个地方。但他们不会的。”
“这怎么能被接受的?”
“我的天,这是都疯了吧?感觉都到了滑稽可笑的程度了。”
无论如何,为了打消某种歧视,反而去创造另一种歧视,怎么也说不通的吧…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