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上周五,法国一名男子因强奸一名11岁的女孩儿被定罪。
除了让一名恶人付出了代价之外,这个案子也有着里程碑意义——它改变了法国的法律。
2017年,当时只有28岁的犯人是一个9岁孩子的父亲。
在4月的某一天,他在位于巴黎北部一个学校门口的公园里认识了一个11岁的小姑娘。
几天之后,他们两个又一次相遇了。
这次犯人告诉女孩儿,自己可以教她怎么接吻之类的,然后邀请她去自己附近的公寓作客,女孩儿没有拒绝,跟着他走了。
后来,他带女孩儿来到了公寓九楼的楼梯间猥亵了她,被人发现了之后,他又带女孩儿回到公寓,在“非暴力”的情况下侵犯了她。
结束之后,他亲吻着女孩儿的额头,告诉她不要把这件事告诉别人,还希望能跟她再见面。
但女孩儿终于还是反应了过来,在男子走后,她立刻给母亲打电话,说出了自己的情况。
被逮捕后,这个男人说女孩儿同意了发生性行为,而且他不知道女孩儿只有11岁,他以为她有16或者18岁了。
但女孩儿表示,她明确告诉了这个男人自己的年龄,还给他看了自己的教科书,证明她在读几年级。
可惜的是,尽管证据十足,但审判还是朝着糟糕的方向发展了。
在2018年的第一次审判中,由于“女孩儿没有明确说‘不’,即视为同意发生性行为”,所以被告只被判了较轻的性侵犯指控,最高5年徒刑。
事实上,这正是法国法律的不合理之处。
在欧洲诸国,许多国家都设定了“未成年无法同意的年龄限制”。
比如在比利时,任何与14岁以下儿童的性行为都属于强奸,最高可判处20年徒刑,对于10岁以下儿童最高可判30年;
在英国,儿童同意年龄为16岁,13岁以下的孩子不能以任何方式同意任何形式的性活动,性侵者最高可判无期徒刑。
但在法国,只要能证明原告没有通过“暴力、约束、威胁”等手段与未成年发生性关系,那这种行为就只会被视为“违法”,而不是“犯罪”。
据说这跟法兰西贵族娈童的风气有关。
这其中的差别可太大了,
对于违法行为(性侵犯),审判在“法庭惩教所”中进行,最高只会被判5年;
而对于犯罪行为(强奸),审判会在法庭进行,刑罚也会被提高到20年。
直到2005年,法国最高法院才规定,“非常年幼”的儿童无法同意性行为。但这个“非常年幼”也只是一种非常模糊的描述,在实践当中, 只适用于6岁以下的孩子。
也就是说,在法国,只要孩子年满6岁,在孩子“同意”的情况下,就不属于强奸罪了。
对于这个案子的结果,人们自然是难以接受的。
女孩儿的律师表示,
“我们正在就一个11岁的孩子是否同意性行为进行合法辩论,真可耻!”
在第一次判决下达后,儿童权利组织Le Voix de l’Enfant的活动家们也来到了司法部附近举行抗议活动,呼吁国家改变强奸法。
他们表示,在涉及未成年强奸受害者时,连“同没同意”都不应该问!
甚至在之后的黄马甲游行当中,也一直有人举着牌子抗议“停止强奸文化”,来为女孩儿鸣不平。
在群情愤怒下,法国刑事法院宣布审判结果不合理,要求开始新的调查。
而在这期间,也有很多人在努力做着自己的贡献。
法国平等部长Marlene Schiappa在审判之后发声表示,希望将法定最低同意年龄定在13岁到15岁之间。
“法律应该保证,只要受害者低于一定年龄,就永远不能就儿童的性同意进行辩论,只要侵犯了这些孩子,就应该被自动视为强奸犯!”
在官员和民众的呼吁下,法国政府终于决定修改这一法案。
最终在2021年的4月,法国终于完成了对法律的修改。
新法律规定,任何与15岁以下未成年发生的性关系均被视为未经同意,属于犯罪行为。
而就在本月,这个案子也重新开庭审理。
遗憾的是,虽然法律已经改变了,但已经不能通过新法律追诉这个男人的罪行了,好在当地法官又找到了新的方法。
法庭认定,这名男子通过“道德约束”来诱使女孩儿同意性行为,因此还是被判强奸罪,虽然无法定罪20年刑期,但最终也给他“争取”了8年的牢狱之灾,而且法庭规定,在出狱后的10年内,他禁止从事任何与未成年有关的活动。
在判决下达后,女孩儿方的律师表示,这次的判决才是“公平”,这也代表着“法律终于承认,受害者的声音高于一切。”
希望在未来,法律能够继续完善,让这样的事情不再发生…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