如今,越来越多的综艺节目喜欢将拍摄场地,放在观众日常生活所不熟悉的地方。
比如,韩国SBS电视台一个名叫《Law of the Jungle》(丛林法则)的节目,就把明星嘉宾们带到了泰国南部海滨地带,展开了户外拍摄。
一般情况下,这种综艺节目在正式录制前,都会做很多准备:
从明星的行程安排,到所有的资源调配,甚至是综艺剧情大纲,都是需要事先安排好的。
明星们参加一些看似有风险的项目,其实都很安全。
只是没想到,一向擅长制作综艺的韩国节目组,却在这次录制中出了大Bug:
不仅在节目播出后引来巨大争议,也让参与录制的女明星陷入法律纠纷中,可能面临最长5年刑期。
而这一切,都和一只“蚌”有关…
根据外媒报道,《Law of the Jungle》这一期节目是在6月30日播出的。在此之前,这个综艺已经录过好几季,收视率也算不错。这次第四季,泰国的这一期节目是在今年3月份时录制的。
参加这期节目的,有23岁的韩国女明星李烈音(Lee Yeol-Eum )。她之前出演过一些电视剧、电影,对于拍摄、录节目也算得上是很有经验。
这次节目中,她依照节目安排,进入泰国昭迈海滩国家海洋公园里,潜水“寻食”。
穿好浮潜的衣服下水后,李烈音开始在浅水海域的珊瑚礁上寻找起来。
游着游着,在珊瑚覆盖的海床上看到了两颗巨蚌。
几次浮起下潜后,李烈音费了不少力气,终于把这两只大蚌撬了起来。
浮上水面后,成功找到“食物”的她也开心地喊着“我抓到了!”
摄像人员则在一旁,将这个过程全程记录了下来。
原本,这个环节看起来并没有什么问题,节目组也按照一般惯例,拍摄完成后将节目剪成了几集。
一集说嘉宾们如何浮潜寻找食物、找到巨蚌,一集说之后嘉宾们上岸吃掉战利品等等。
让节目中感到意外的是,在30号节目正片播出、下一集预告也放出去后,整个节目组包括李烈音在内,遭到了泰国网友们的猛烈抨击!
原来,按照泰国的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定,节目中李烈音抓到的那两只大蚌,是濒危动物砗磲,一种海洋贝类生物,是目前发现的体型最大的双壳纲贝类,主要生长在太平洋、印度洋热带海域的珊瑚礁中。
在古代砗磲就是一种很名贵的贝类,在如今的泰国更是受保护的濒危动物。从1992年开始,泰国就立法禁止人们违法打捞、捕食砗磲,违者可能会被罚款和判刑。
这次李烈音打捞食用砗磲的行为,随着综艺播出被公开后,已经完全没办法抵赖了。被网友们抨击都还是“小事”,严格处理起来,李烈音或许要面临罚款和判刑。
事情闹大后,韩国节目组迅速下架了这一期节目,并公开对泰国方面表示歉意,是他们在制作节目的时候没有充分了解当地的法律,表示今后制作节目时会更加谨慎。
但是,光是道歉怕是不够平息此次事件。
泰国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很快出面回应。
昭迈国家海洋公园的负责人表示,他们已经在7月3日正式对李烈音的行为提起两项法律指控,包括违反国家公园法和野生动物保护法。
虽然韩国节目组已经下架节目并道歉,但由于这个案子是刑事案件,园方现在也没办法撤诉。李烈音的行为可能会被判处5年有期徒刑;如果依照野生动物保护法,可能会被判处4年有期徒刑。同时会受到2万泰铢的罚款。
这也意味着,就算李烈音已经离开泰国,泰国警方还是会设法联系、找到她,让她接受相应的处罚。
看起来,事情并不是简单地道个歉就能解决的了….
目前这件事还没有最终结果,网友们的讨论也还在继续。
很多人觉得,这次闹出这样的事情,除了李烈音本人外,节目组也需要负关键责任。
这档节目已经有8年历史了,过往录制过程中,也有一些艺人在录制节目的过程中受伤,足以看出制作组在准备工作方面不够细致负责,不少网友还要求电视台停止拍摄这个节目。
当然也有很多人觉得嘉宾李烈音很无辜,从节目中可以看到,她对于捕捞砗磲是违法的一事完全不知情,不是故意知法犯法,甚至并不清楚自己捞起来的是什么。
所以,事情发展到今天,已经有韩国民众向青瓦台发起请愿,要求惩罚节目组,而不是李烈音。
“我们要求女演员李烈音免于最高5年监禁,并且让”丛林法则“的制作人受到严厉惩罚……我们认为此问题是由节目制作组和船员们引起的。如果泰国的协调员和船员已事先告知李烈音,那么就不会发生这种情况。”
在如今这样的娱乐时代,综艺节目五花八门,为了吸引眼球各种“创意”层出不穷。在野外挑战类综艺中,似乎更是“越是别人没干过的事情”就越对观众有吸引力。
但是,在挑战、冒险、博眼球的同时,节目组更应该注意法律和安全问题。不仅仅是对参与节目的明星的一种保护,也是对节目录制地的一种非常必要的尊重。越是“大制作”,就越应该注意这样的细节。
也希望大家今后出门旅行的时候,多一点小心谨慎,千万别一不小心就触犯当地的法律。
不然事后光是一句道歉,可能也换不来他人“不知者无罪”的谅解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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