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事故发生的车站)
目前事故仍在调查当中,车站已被暂时封锁,信息不多,不过有一点可以确定:无论办案人员怎么找,现场都不可能找得到死者的那条腿了。
因为它被人捡走吃了…..
当天晚些时候,有附近的居民录下了这一场面:
只见一身穿红色卫衣的男子拿着断腿,闻了闻,啃了一口…
(附近市民拍到的画面)
啃完又突然开口,不知道对谁喊了些什么,然后若无其事地擦擦嘴…
(附近市民拍到的画面)
虽然原视频打了码,但仍不难看出他提着的就是条断腿。
当警察逼近时,他还用腿指了指警车,挥舞了两下。
据Reddit的一位网友称,警方曾试图把断腿从他手里拿走,然后他就开始嚎叫…
(来自网友的补充)
据外媒报道,原视频似乎曾在社交媒体上流传过一阵子,不过由于显而易见的原因,现在已经搜不到了,能看到的只有处理过的版本。
不知道这位网友是看过原视频还是本就是目击者,权当信息补充了。
工人表示:“我不确定他是从哪来的,但他朝着那边走了。他挥舞着一条断腿,然后他开始在那边咬它,偶尔还拿它当棍子往墙上砸两下…”
“那条腿上还坠着些皮肤,你能看见骨头。”
(接受采访的工人)
附近的目击者不少,车站内的工作人员迅速拨打了911,没一会儿警方赶到,给他带走了。
(记者拍到的残留血迹)
后经警方披露,这名男子是27岁的罗森多·特莱兹 (Rosendo Tellez) ,原来他身上有着不止一条逮捕令,只不过以前没被抓。
现在特莱兹身上的罪名又多了一条,“从公墓以外的地点取走人类遗骸”——很奇怪,但这仅仅是一项轻罪。
另外,这罪名的意思不代表“在公墓以内取遗骸”就合法,而是挖坟掘墓另有其规定。
不过这只是逮捕他用的罪名,将来如果正式判决,也可能会用其他罪名,比如食人、亵渎尸体等等,但“食人”究竟算不算一种罪还真不好说……
坊间的说法目前各有不同,有网站说,美国并没有成文的法律规定食人违法。
理论上,在多达49个州,都可以在众目睽睽下吃人肉,除了爱荷华,那边最多可能被判14年。
(报道称美国大部分地区并不禁止单纯吃人肉)
前些年还有过这么一个案例:一美国老哥出了事故要截肢,截下来的腿他自己保留了。
随后他把这块肉做成了taco,请了10位朋友共同品尝,还说“尝起来有点像牛肉,但更有嚼劲”…….
(当年的报道)
(老哥自己在Reddit上分享的图)
之后这位老哥并没有被捕,证明单纯吃人肉的话可能确实是没问题的…….
不过也有律师说,食人在加州确实是违法行为,而且经常会和谋杀、亵渎尸体等罪名一起判。
(律师回答称食人在加州违法)
想想也对,毕竟食人几乎必然伴随着谋杀和亵渎尸体,食人本身违不违法,没太大意义。
所以特莱兹至少应该有个亵渎尸体罪?
但死者的腿实际是被火车撞断的,特莱兹只是捡走而已,说他亵渎尸体,好像也存在一定争议空间…….
感觉他为美国法律界贡献了新案例……
不过话说回来,以特莱兹的精神状态,也未必真会坐牢。
先前接受采访的工人就认为他是流浪汉,再结合他的种种举动,感觉大概率是精神有些问题在街上流浪的,警方拿这种人也没什么办法。
(特莱兹)
目前特莱兹扔被拘留,当地时间周二会举行听证会,还不知道会怎么判。
要说此事当中除死者外最受伤的,应该就是那群工人了——上着上着班,突然看见有人拎着条断腿,一边啃,还一边往墙上砸,简直像个丧尸……
想想都快有心理阴影了……